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淮南查查网

搜索
查看: 1463|回复: 0
收起左侧

[杂谈] 寿县一业务员截留货款不入账,法院判决不当得利应返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 08:14:28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每个人都应守住道德底线,不越法律红线。近日,寿县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孙某原是寿县一家商贸公司的配送业务员,在为商贸公司配送货物的过程中,私自截留货款占为己用。直到客户到公司确认账单时,公司方才发现孙某的不正当行为。经过双方协商,公司没有报案,孙某向公司出具欠条,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积极退还资金。之后,孙某陆续返还了部分货款,仍欠79046元未予偿还。商贸公司催要无果,一纸诉状将孙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过程中,孙某对收取货款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其现在无能力一次性清偿债务,请求分期分批偿还。法院审理认为,孙某在商贸公司工作期间,没有法律根据而占有公司货款,商贸公司因此遭受损失,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最终,法院判决孙某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返还商贸公司货款79046元。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yaoduozheng

QQ|侵权投诉处理|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淮南查查网 ( 皖ICP备10201049号  

GMT+8, 2024-9-28 05:32 , Processed in 0.06791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