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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安徽将实行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预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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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3 15: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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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老麻太开心了!昨天一位安徽省人大代表好朋友告诉我,去年我通过她向安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建立我省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预交制度的建议》竟被省住建厅采纳了!

这是我作为幸福社区推动者连续多年向省市两会提交建议或提案最满意的一次!

在代表建议答复函中,省住建厅表示:将学习借鉴省内外关于规范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的好的做法,把建设单位提供首次业主大会经费的缴纳环节前置,从源头上防止因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小区无法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自治管理的情况。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系统总结宣城、阜阳以及江浙等兄弟省份的经验做法,适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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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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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3 19:20:43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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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3 22: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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