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淮南查查网

搜索
查看: 3650|回复: 1
收起左侧

[杂谈] 安徽一男子以帮忙打官司为由骗取26余万元,判决结果出来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9-3 15: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8月18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以被告人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方某退赔被害人杨某二十六万六千九百元。

2019年3月份,被告人方某接受杨某委托,为其处理与申某之间的债务诉讼事宜。在此期间,被告人方某陆续编造以“请律师打官司”、“缴纳房屋评估费”、“给农委送礼”、“缴纳保证金”、“请法院和农委的人吃饭”、“打官司请客送礼”、“缴纳公告费、工本费”、“请法院吃饭、买香烟”等理由,共计骗取被害人杨某人民币266900元,并占为己有。另查明:被告人方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0年7月20日被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10月17日被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12年8月7日刑满释放。

案发后,被告人方某于2020年1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骗取被害人杨某钱财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2669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方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方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9-4 06:00:34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yaoduozheng

QQ|侵权投诉处理|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淮南查查网 ( 皖ICP备10201049号  

GMT+8, 2024-6-29 00:29 , Processed in 0.76678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