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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鸭梨扇大 于 2020-11-21 10:22 编辑
我认为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有尊重他人、至少不损害他人声誉的义务。每个人都要注意权利的边界,当自己触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时候,首先要及时道歉,换回影响,同时要勇于承担责任。明知自己严重损害对方,自说自话说“相互道歉”?这是道歉吗?再说哪里有相互道歉?幸亏有摄像头,不然,这位男生可能就终身背负沉重的包袱啊!强烈谴责女生极端利己主义行为!
事情来源于清华大学一名女生唐某自曝遭到了学弟的骚扰,对方在食堂里触碰到了她的身体。当即,唐某就要来了这位学弟的校园卡,大喊有人非礼,顿时,一大群人就围了过来。尽管,学弟在解释自己没有进行骚扰,但是,也很少有人相信。不仅如此,唐某在没有查明监控录像的情况下,还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晒出了该男生的个人信息,将涉事男生推到了风口浪尖。
我觉得这最让人愤怒的地方在于,女同学事前事后的态度,尤其事后的态度不可原谅。 请问,什么是互相道歉?在明知冤枉对方之后,仍然未展现出一丁点的诚意,傲慢无比。 男同学称连自杀的心都有了,这绝非虚假,现实中出现了多少这样的例子。 想让别人“社死”未成,自己先已“社死”,笑话!
怎么说还是个名校的女大学生呢,我现在真的相信素质跟学识无关!家庭的教养真的也很重要!查友们,你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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