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地区的婚嫁习俗(4)
三、请婚 过去本地人谈年龄讲虚岁,不讲周岁。男的十七岁就可以结婚。女的出嫁年龄多取单数。即17岁、19岁、21岁。 当女孩子长到16岁以后,男家想使媳妇、抱孙子,就托媒人去女家“请婚”。女方父母如果同意女儿出嫁,就开出财、物方面的要求,由男家操办。 如果女方父母因女儿才能帮家里做事,想再留两年,多以“闺女年龄小,针线没学好”推辞。推辞后,过两年,男家再托媒人去“请婚”。一般情况下,女家都会同意。如果再推辞,也不会超过21岁。按老话讲“女孩子21岁出门子就顶把了”。 每次“请婚”,男女双方都要款待媒人。但男家得用“十盘十碗”,女家可随便些。 四、择期 本地称择期为“择日子”。 女家许嫁后,男家就可以找算命先生择定结婚的吉日良辰,然后托媒人邀请女方父母等喝一次“会亲酒”,提出完婚日期。女家如无意见,日子就算定了;若不同意,则另择吉日。择日子,照例须款待媒人。 “择日子”的依据主要是男女方的生辰八字和属相。在年月日时上都有讲究。 在年上,不选没有“立春”的年份。认为没有打春的年是“寡妇年”,不吉利。 在月上,讲究嫁娶的月份一定不能犯男女各方的属相。同时,哪个月的生辰,不能在哪个月结婚,否则“犯月”,不好。 在日上,多选“青龙、明堂、金匮、天德、玉堂、司命”六辰当值的黄道吉日。 在时上,不选冲犯刑克的时辰。但由于过于烦琐,一般不用。 在选月上,多考虑避开夏天或农忙季节。有首民谣就形象地道出了夏天结婚的弊端:“请个先生焦头鸡(可恶),二八月他不择,择到五黄六月(农历)里。杀不得鸡、宰不得羊,新人穿不得花衣裳。” 过去家穷的,有的“定亲”时就“择期”。即俗话说的“一篮子挎”。也有的择期择在“年三十”。结婚与过年一齐办,以求能省点钱。 本地习俗,新人多在天黑进门,俗称“晚亲”;虽有中午进门的,但较少,俗称“晌亲”。 解放后,破除迷信,不再找算命先生择期,但也讲究个吉利,多选“双头日子”,即阴历与阳历中都带双数,最好能带“六”的日子。如果选上了阳历、阴历都带六,又赶上星期六,那真是“大期”!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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