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太狼
发表于 2010-6-4 11:08:54
法律上对于1-3岁的宝宝一般正常情况下都会判给母亲的
除非母亲没有经济能力,或是其他客观的原因
你还是跟他说清楚,事情发展的这一步,是他错在先,如果你好好说,咱们还能缓和,如果你跟我犯浑,咱们去法院好了。
七宝八宝粥
发表于 2010-6-4 11:26:48
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可是这男人确在你怀孕期间和旧情人死灰复燃,从而致使了你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不知道婚姻,家庭,孩子在他心目中是放在什么地位的,
七宝八宝粥
发表于 2010-6-4 11:30:54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离婚时应负的责任
(1)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2)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果是过错方取得房屋产权的,过错方应给予无过错方按该房屋市场价一半金额以上的补偿,或对产权按照顾无过错女方及子女作分割。对有证据证实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于过错方购买给第三者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他要到孩子的可能性不大,不过我也比较支持40楼的观点,为了孩子有个较好的成长环境,可以先在一起过,但不复婚,如果过不到一起在分开
不帅你砍我
发表于 2010-6-4 11:39:17
学到了很多 后面几个贴 很精
疾走的佟湘玉
发表于 2010-6-4 12:19:57
我觉得MM应该拒绝既然出现个对你和宝宝都好的孩子 为什么还要跟那个负心人?
而且他现在还好意思跟你抢孩子,坚决不给他
一般情况下 宝宝小的时候都是会给妈妈带的 毕竟还是妈妈照顾孩子比较好
所以真要跟你前夫打官司
我想你应该能争取到宝宝的抚养权的
LZMM我支持你!!
千岛月影
发表于 2010-6-4 16:25:07
41楼的过于激动了点,其实这个男人就是原谅他了也没意义,错还会犯的,顶多做的隐蔽点不让你知道,一个男人可以犯错,但决不能把人带回家,她们还睡你的床,用你的厨房。算了吧,这么不懂事的男人要他干嘛,我看他也没本事当个好爸。
VI可爱女人
发表于 2010-6-4 16:52:35
男人都喜欢给自己找借口
错了就是错了 为什么还说男人难免有点错
现在的同学真不能信 与你同感啊/
就算在一起了,也只是暂时得,难道非要追求颠肺流离的局面 重蹈覆辙的难堪?
好女人会找到属于自己与宝宝的那个男人
不要因为一时的糊涂 让自己与宝宝的一生都葬送在这样一个不负责没素质的男人手上!
不帅你砍我
发表于 2010-6-4 17:54:47
楼主 把他ID 给我 我给你报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