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全国战胜这次疫情了,你是否支持立法禁吃野生动物?
刚刚的帖子有问题,这个问题我在谈下自己的观点。1、如何界定“野生动物”
如果单纯以防疫角度来界定“野生动物”,那么一些乌贼,三文鱼,生蚝,螃蟹,小龙虾等水产品大都属于野生动物,这些水产品对传染人类疾病的概率的确很低,如果全部禁食,恐怕很多渔民的生计也成了问题。
鱼类、软体动物等对人类没有传染病上的威胁。那么有威胁和无威胁的界限在哪里?只有野生哺乳动物么?还是要包括爬行类、鸟类?野生哺乳类肯定是最危险的。争议点在于野生爬行类。据网上资料,人类流行病应该极少来自爬行类动物,毕竟从遗传学上来说和人太远了,那么野生的乌龟、蛇等爬行类就应该不属于打击范围。如果就是因为防疫的角度要如果就是因为防疫的角度要禁止食用野味,出于尽可能少地限制公民自由的原则,我认为有必要明确指出哺乳类(和鸟鸟类)以外的其他野生动物不在禁止行列)
2,如何界定“养殖”?
假设我们确定了是哺乳类野味是主要打击目,那么之后我们还需要确定的是到底什么才养殖”与野生”的分界线。
养殖的猪牛羊绝对不是野味;野生的果子狸绝对是野味。这是两个极端,但两个极端之间有之间有很多灰色地带。比如:野生的果子狸被抓捕之后,人们把他们养在家中,生育了第二代果子狸。那么这算是野味还是养殖?如果是第三代、第四代呢?竹鼠这种没有被驯化但是一直家养的算不算野味呢?
如果说禁吃的目的在于防疫,那么以检验检疫为标准是一个符合逻辑的选择。但这么一来农散养的猪鸭鹅等动物是不是也应该被禁止?家养动物在缺少检疫的情況下一样可以产生疾病,比如2009年的猪流感。
3,光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不是不够?
如果说禁止野味的目的是为了防疫。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禁止任何人与野生动物接触。因为接触也有可能导致变异的病毒散播。那么这么看来像贝爷这样的与野生动物打的职业都要被锤死了。
总之,从普通消费者角度看,一刀切完全禁止野生动物的结果很可能将会是混乱的。在一层层从而下的指今和安排后,其层执行结果很野味买卖在地下依然猖獗,普通人吃挪威三文鱼像做贼一样。完全起不到效果。
要真正解决野生动物导致传染病的问题,法律固然重要,但市场的成熟才是重点。人均生活水平提高,大家对于食品的安全自然更有要求,那么野味市场这样不卫生的场所自然没人光顾。农牧业逐渐发展、规范化、标准化,导致散养动物与野生动物和大厂饲养的动物相比毫无成本优势,就会被自然淘汰。最后,我国的肉制品产业升级,推出神户牛肉、伊比利亚火腿这种顶级的奢侈品种类,就可以挤压野味作为奢侈品的市场。
到这一步,即便没有什么专门的法律,野味就也会逐渐消失了。一个阶段做一个阶段的事才是脚踏实地!
拜托这抄知乎帖子,用点心小编
树下 发表于 2020-2-16 18:00
拜托这抄知乎帖子,用点心小编
看知乎的还是少数,因为全国一大半人在刷抖音(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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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是先把疫情关过了再讨论其他的吧
我操不了这些心啊!一切等疫情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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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支持
立即去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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