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白马广场三层T足百货,女老板有意嘲讽顾客并带有色眼镜。
事情是这样的。朋友一开始进店带着女儿被店里一只口红所吸引。女儿已经成年当时拿到口红并没有打开只是递给妈妈,还未问老板付账之时。突然老板并凶小孩没有经济条件不要拿东西,并恶意说口红不要碰,碰坏了赔不起!等污言秽语,这里就不一一描述了在这里我以母亲的角度想说一句:一支口红就算再贵,但是人的尊严最重要,何况是成年人为什么要说人家是小孩子,没有打开口红包装只是递给妈妈。孩子没做错什么怎么就成了罪人之过呢?在这里严重批评老板娘的行为!既然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体麻烦就不要把自己的缺点去带偏或者责怪刚刚成年的孩子身上,这样对谁都不好。
曝光她!欺负孩子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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