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名副镇长收受他人9.5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副镇长尹某龙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后,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及烟、酒等物品。5月6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尹某龙犯受贿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1992年12月至2015年1月,尹某龙先后担任上窑镇供电所所长、上窑镇副镇长等职务,主要负责分管工业、安全生产等,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部分企业、个人在用电、安全生产、承包费用减免、拆迁等方面提供帮助。逢年过节前,受到尹某龙“关照”的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都会送给尹某龙现金、购物卡或者烟、酒等表示感谢。多年来,尹某龙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钱财合计9.5万元以及烟、酒等物品。
庭审中,尹某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钱财价值共计9.5万元以及烟、酒等物品,数额较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慧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 十几年收九万多……这是清官呀{:8_706:}
关系不硬 应该是得罪人了 关键是公职丢了,不知道珍惜,得不偿失后悔去吧 六个月? 十几年9万5…… 这9.5是有证据的 判的太轻了! 一看就是老油条了 判20年都不少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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