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司机危险驾驶,核载7人,实载23人……
近日,寿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以来,寿县三觉镇某幼儿园看护点负责人王某雇佣被告人杨某作为驾驶员,用皖Nxxxxx小型普通客车分批接送看护点及三觉小学的22名学生。2019年9月26日8时许,被告人杨某驾驶皖Nxxxxx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236省道寿县三觉镇三觉街道路段处,被寿县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检查,发现核定载7人的皖Nxxxxx小型普通客车实载23人,超过核定载人数16人。同时查明: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对其危险驾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事校车业务,载人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基本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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