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斤 发表于 2020-8-19 10:58:06

淮南女子当着孩子面偷手机,事后悔恨“千万不要向妈妈学习”

8月10日,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某快餐店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将自己的手机放在店内餐桌上,汪某带孩子点餐时见财临时起意将工作人员手机盗走。

14日,汪某被曹庵派出所民警传唤调查。汪某对其行为表示悔恨不已,后被处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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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南公安在线

空山灵雨 发表于 2020-8-19 18:17:32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于 2020-8-19 16:24
我并未口误,我再说一遍,偷东西不可耻。我认为,可耻的是被偷者,为什么不把自己的东西妥善保存,而是寄 ...

又一个受害者有罪论。失主保管不当可耻,偷人手机理所应当?去快餐店点餐也扯不到生存权,孔乙己偷书不为偷之说是为掩饰自己的行为,孔乙己作为读书人也一定读过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男人要奋斗 发表于 2020-8-19 14:10:09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于 2020-8-19 12:23
我的天呐,偷东西并不可耻,但是当着自己孩子面偷,我接受不了。

偷东西不可耻,兄弟在下对你佩服!{:8_688:}

antoniodar 发表于 2020-8-20 00:06:34

三观正的的人,手机在我面前,也不会装自己口袋

男人要奋斗 发表于 2020-8-19 14:12:03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于 2020-8-19 12:23
我的天呐,偷东西并不可耻,但是当着自己孩子面偷,我接受不了。

像这种口误的话下次不能讲了

╰☆妖姬 发表于 2020-8-21 19:49:56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于 2020-8-19 23:15
别这么轻易给人戴帽子,贴标签,搁这随便戏言而已。不过有一点我很确定,我挺反感东西随便放的人。

谬论。

我想 发表于 2020-8-20 08:48:11

那个谁 真是脑子不正常厉害厉害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于 2020-8-19 23:15:16

空山灵雨 发表于 2020-8-19 18:17
又一个受害者有罪论。失主保管不当可耻,偷人手机理所应当?去快餐店点餐也扯不到生存权,孔乙己偷书不为 ...

别这么轻易给人戴帽子,贴标签,搁这随便戏言而已。不过有一点我很确定,我挺反感东西随便放的人。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于 2020-8-19 23:12:59

陈卫 发表于 2020-8-19 19:16
你的三观非常正,佩服佩服

我只是把这个当成一个辩论会而已,他代表正方,我代表反方,就像上了法庭,犯罪嫌疑人也会有自己的律师为其争取权益一样,扯不到三观,我的三观正不正我自己非常清楚。

陈卫 发表于 2020-8-19 19:16:17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于 2020-8-19 16:24
我并未口误,我再说一遍,偷东西不可耻。我认为,可耻的是被偷者,为什么不把自己的东西妥善保存,而是寄 ...

你的三观非常正,佩服佩服

男人要奋斗 发表于 2020-8-19 17:54:06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于 2020-8-19 16:24
我并未口误,我再说一遍,偷东西不可耻。我认为,可耻的是被偷者,为什么不把自己的东西妥善保存,而是寄 ...

谬论,整件事情的前因是店员把手机不小心遗忘在桌子上,后果是被这个女的带着自己的小孩的面偷走了,那你的意思觉得这个女的行为是对的就是喽?那你的意思是所有的错都怪在店员身上喽!所以偷盗者都是无辜的责任都是被盗者故意引起的?

夏小花 发表于 2020-8-19 11:07:32

一把年纪了都想什么来

antoniodar 发表于 2020-8-19 11:51:43

不知偷过几次了,才抓住手,下次不会当面,。。

我还是钱途 发表于 2020-8-19 12:00:01

估计是老手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于 2020-8-19 12:23:24

我的天呐,偷东西并不可耻,但是当着自己孩子面偷,我接受不了。

男人要奋斗 发表于 2020-8-19 14:08:23

不是坏人太多了是坏人变老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 发表于 2020-8-19 16:24:37

男人要奋斗 发表于 2020-8-19 14:12
像这种口误的话下次不能讲了

我并未口误,我再说一遍,偷东西不可耻。我认为,可耻的是被偷者,为什么不把自己的东西妥善保存,而是寄希望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就是这样的人让小偷有了生存土壤。
如果是偷食物,更加情有可原,任何道德评价都不应该凌驾于生存权之上。
如果是偷书,更不应该被指责,孔乙己都知道,偷书,不丢人读书人的事不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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