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淮南一偷狗贼被判刑!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盗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江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图片来源于网络
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判令被告人江德祥支付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狗肉产品价款10倍赔偿金28470元,以及在淮南市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法官说法:毒杀盗窃并贩卖狗肉的行为即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同时有毒有害的食品一旦流向餐桌也会威胁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餐饮店主切莫收购来历不明的狗肉,如果售卖来历不明或者明知为毒死的狗,则涉险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太好了,想起我家毛毛以前在眼边被人毒死偷走了,偷狗贼真可恶!
偷宠物狗去卖肉的都改打断手 才两年啊,多判点才够 该死的狗贼,为了钱什么都不要了
我滴金毛啊!哎!
枪毙吧{:8_620:}
不该用违禁药物啊,这是犯法的。应该用异烟肼。效果好,还不犯法,人吃了还无害。不过,狗肉确实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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