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社会 发表于 2020-9-11 15:04:09

有期徒刑一年!传销头目发展下线900余人被判刑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被告人卫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云科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科国际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注册成立,同年10月26日,云科国际公司投资成立道和云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和云科公司)。道和云科公司主要运营云科商业大系统平台,平台设立4种会员等级,分别为顾客、店主、商家、服务商。其中顾客会员为免费注册,店主、商家缴纳1000元押金注册成为会员,服务商分为省级、市级、区县级,分别缴纳50万元、20万元、5万元押金注册成为会员,上述会员缴纳的押金以共享积分的形式以每天万分之五返还给会员。

参与人员注册成为会员后,系统根据推荐关系自动识别记录并锁定上下线关系组成层级。店主、商家推广(发展)顾客或推广(发展)店主、商家,可获得共享积分或现金奖励(现金奖励三级)。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7年5月,被告人卫某注册加入广州道和云科传销平台成为店主会员。加入后,被告人卫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以购买商品可以获取消费返利为名,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加入该道和云科传销平台。截止2018年7月5日,卫某发展的下线达到7级948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达到248人。

法院审理认为:道和云科平台要求参加者用缴纳费用方式以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资格,并按照一 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是非法传销组织。被告人卫某加入道和云科平台后,以消费返还积分并可提现为由,动员、推荐他人加入道和云科平台,发展下线人员达到7级948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达到248人,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

鉴于被告人卫某在整个道和云科网络平台的传销活动中起辅助、次要作为,是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可对其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顾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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