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女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丈夫起诉离婚获支持
小磊与小叶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5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次年生育一子。怀孕期间小磊发现小叶经常行为怪异,容易情绪激动,经多次询问并于小叶的父亲确认,小叶婚前曾患过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经治疗病情得到控制。小磊得知小叶患过病的实情后,感觉自己受到欺骗并且觉得小叶时刻处于一个可能发病的状态,使自己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无法与小叶继续共同生活。于是小磊分别与2017年,2018年两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小叶离婚,但均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现小磊再次起诉离婚,考虑到当事人情况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庭前多次与小叶沟通,倾听她对小磊要求离婚的想法。小叶表示“婚前隐瞒病情的做法确实是错的,她愿意道歉。但她还想跟小磊继续共同生活。如果小磊始终无法接纳她,她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抚养婚生子”。
最终法院通过审理并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判决小磊与小叶离婚,婚生子由小叶继续抚养教育。法官在庭审结束后还不忘提醒小磊,虽然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对孩子仍然要时刻关心尽到责任,帮助小叶好好的把孩子抚养成人。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网王欢 支持楼主!赞成淮南法院! 男方比女方病的更严重
一日夫妻百日恩,可以考虑暂不离婚,让妻子治疗一段时间~ 这个还真心没有什么太好办法治疗!只能稳定!不能受刺激
这事,别把男子刺激成精神病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