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下家,现在老板不放人怎么办?非说要辞职申请满三十天才可以走
老板非说要辞职申请满三十天才可以走,工作都开始交接了,但是就是非要求熬满30天才给开离职证明,下家入职又要这个东西,现在就卡在这了。工作合同上明明有双方协商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下一条才是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
下家只给了两周的入职时间,不按时间入职的话就作废了
大家有什么好办法吗?这种事情怎么处理?
现在这家公司是个小公司,各种不靠谱压业绩提成什么的,下家是个上市公司,待遇各方面都很满意,离家也近,很想去。
跟下家商量一下,HR一般会理解的,过段时间再给离职证明,或者推迟入职时间
按合同肯定要30天
问一下下一家离职报告可不可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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