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人给女人的花销跟礼物分手后应不应该要回来
刚刚看到这样一个帖子,说恋爱期间男人给女人花的钱跟送的礼物应不应该要回来。而且下面评论还有很多人都说应该要回来,说现在骗吃骗喝的女人太多了等等……我想说既然都谈恋爱了相信大家也都是成年人,而且恋爱这个过程本来就是彼此开始、认知、了解、磨合的阶段,中途合不合适还得看彼此的共同爱好跟三观,没有谁说两个人开始恋爱不管对方是否合适都必须要结婚,所以在这期间的花销跟送礼物都属于自愿行为,如果你说女方问你要,那你也可以找理由拒绝,或者明确的告诉她如果你确定跟我结婚我就给你买,我相信这个时候即使你主动送女方都不一定会要。
所以在这个你图她色她图你的年代,男人应该管好自己的钱口袋,女人应该管好自己的高姿态。如果你花了很多钱送了很多礼,谈了一段没有结局的恋爱。只能说你们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成年人了还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是没出息就只能是无赖。
听着都不是想好好过日子的人
男人图色,女人图钱
现在娶谁不要花钱 能要回来干嘛不要?关键是能要回来吗?还不能每笔消费都开发票注明用途?只能说彩礼大额借款可以要,其他的肯定算了。
你情我愿的事就不要了吧
送出去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不应该要,
不该要,花了就认了 能要回来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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