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盗贼去澡堂不洗澡,却将他人手机盗走
去澡堂不洗澡,却将他人手机盗走,去洗车店不洗车,却盗走他人的电瓶车。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鲍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被告人鲍某盗取的财物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8日中午,被告人鲍某在寿县寿春镇君子大道某浴池大堂内,将被害人韦某放在门口东侧桌子上的一部蓝色“荣耀9i”手机盗走。经寿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672元。
2020年6月2日中午,被告人鲍某在寿县寿春镇正阳关路某洗车店门口,将被害人朱某停放在店门口的白色爱玛牌电动车盗走。经寿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1768元。
另查明:归案后,被告人鲍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鲍某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鲍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坦白;在公诉机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表示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顾露
1000多至于吗
贪便宜,不去自己去干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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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
这人生活不易,小钱也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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