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人注意!电价大调整!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1、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两部制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目录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3.46分、4.46分、5.46分、6、96分。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等目录电价不作调整。
2、拉大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电价价差。将高峰上浮比例调整为54%(7、8、9月份调整为65%),低谷下浮比例调整为42%。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2分钱并入电价。
1、2021年1月1日同步发行高低压电费,请您及时关注电费账单;
2、根据“发改价格〔2020〕994号”文件规定,至2020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即停止执行电价95折政策。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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