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农民注意啦,新补偿标准来啦!
新《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发布日期:2020-12-25 15:15
来源:市土地价格与征地事务中心
12月22日上午,《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经市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新《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分为市辖区(含凤台县)、寿县和附则三个部分。市辖区(含凤台县)部分结合2015-2020年各项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及省在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技术要求作出调整,同时对建筑类等补偿标准低于寿县的内容作出一致性调整。寿县部分考虑到原寿县执行补偿标准与市辖区标准差距过大,一次性调整到位不利于寿县征地补偿政策的延续性,因此单独设立寿县部分,并对差距较大的补偿项目做较大幅度提高,计划在今后的调整工作中逐步缩小寿县与市辖区(含凤台县)差距,最终在全市范围内施行统一的《标准》。附则部分增加了“因补偿标准分类不全、种类难以界定的补偿项目可参照同类标准或协商确定补偿数额,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确定补偿数额”的条款。
《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待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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