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人 发表于 2021-1-26 19:52:28

捎熟人搭车出事故,寿县一车主赔偿2万元!

现实生活中,很多有车的人会热心地让亲朋好友免费搭乘自己的车,这不仅给对方带来了方便,同时也免得一个人路途无聊,但是无论何时都要注意安全行驶,否则一不小心就好心办了坏事。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安丰法庭审结一起因免费搭乘他人车辆致其人身损害的案件。2020年6月,家住寿县保义镇的常某与邻居黄某在同一处参加喜宴,结束后,常某同意黄某免费搭乘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常某驾车在从乡间小道进入主路寿六路的时候,一辆大货车正在寿六路上行驶至岔路口,常某只能紧急猛打方向盘,三轮车虽然躲过了大货车,但是由于速度过快,三轮车侧翻在路边的水沟里,事故造成二人受伤,黄某伤情较重经治疗后花去医疗费32700余元。后在当地司法所的调解中,常某以没有收取黄某车费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黄某便诉至安丰法庭。



法庭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常某是一种好意施惠行为,让黄某无偿搭乘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原告未付出相应对价,但常某仍负有安全注意、谨慎驾驶义务,需保障车上乘客的人身安全,而且经庭审查明,被告常某驾驶速度过快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常某依法对黄某负有赔偿义务。但是由于常某出于好意施惠,也应对黄某的索赔主张做出一定的限制。考虑到原被告系邻里关系,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常某赔偿黄某医疗费20000元,下剩医疗费由黄某自己负担。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网

wbp000804 发表于 2021-1-26 21:59:56

各位查友总结经验吧

吃肥皂吐泡泡 发表于 2021-1-27 10:51:40

可见一斑啊!

怎搞该 发表于 2021-1-27 11:06:22

好人好事有风险

大虾vip 发表于 2021-1-27 11:12:34

唉这事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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