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花颜 发表于 2021-1-27 22:46:48

凤台一男子醉酒驾驶,上路后连撞两车

1月26日经抽血送检鉴定,1月22日晚发生于凤台县体育场路段,酒后驾车连撞两车的驾驶人彭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204.62毫克,属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1年1月22日21时许,正在值班的凤台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黄衢接到指令,在凤台县体育场附近有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涉嫌饮酒驾车。接到指令后,城区中队指导员黄衢带领民警赵乐旗等立即赶往现场调查。

当民警们赶到体育场警务站时,见到了满身酒气的肇事驾驶人彭某。经对彭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04毫克,属醉酒驾车。随后,民警们将彭某带至凤台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送交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血液酒精含量。通过询问得知,家住凤台县桂集镇的年轻男子彭某是一名厨师,当晚和几个朋友在县城吃饭喝了约半斤白酒。吃完晚饭后,彭某借着酒兴便驾驶皖DLC88*小型轿车往10公里的家赶,刚上路不久碰到一辆出租车,随后继续行驶又碰到一辆大货车,在连碰两辆车后,被执勤交警查获。醒酒后的彭某感到非常后悔,法制意识淡薄和侥幸心理害了他。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彭某将受到法律严厉处罚。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安全宣传语,是一次次涉酒类的交通事故惨痛教训换来的。切莫心存侥幸,贪杯驾车置他人与自身安全于不顾,酿成终身悔恨时已晚!


来源: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o0一叶知秋0o 发表于 2021-1-28 08:20:03

胆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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