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奇兵 发表于 2021-6-26 09:36:53

提醒!淮南这部分人的补助标准提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8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  
五、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  
六、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590元。  
七、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全额补助。  
八、对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月87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81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3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25%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  
九、此次调整标准所需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另行下达。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  
附件:  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2021年6月17日


附件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
一级因战106670
因公103300
因病99910
二级因战96530
因公91450
因病88030
三级因战84700
因公79600
因病74550
四级因战69420
因公62670
因病57590
五级因战54220
因公47410
因病44030
六级因战42360
因公40080
因病33860
七级因战32200
因公28820
八级因战20330
因公18610
九级因战16890
因公13560
十级因战11860
因公10140

附件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38602908027360

附件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739607396033370



来源:民政部官网

月庵 发表于 2021-6-26 23:11:50

理当如此!印战越战老兵也要重点扶持!

不要只顾着老红军老八路抗美援朝,新时期的英雄也要记住!

淮南超人 发表于 2021-6-26 12:32:42

建议提高光荣在党五十周年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标准!

wen8809 发表于 2021-6-26 09:46:01

这是太好了。

花,条条。 发表于 2021-6-26 10:04:20

不错不错

牙齿天天晒太阳 发表于 2021-6-26 11:18:36

已经了解了。

科利达地板专卖 发表于 2021-6-26 11:45:59

惠及不少人

爱吃火锅的丫头 发表于 2021-6-26 12:13:59

知道了。。

守护柏 发表于 2021-6-26 12:44:04

国家富强了!!!

松鼠! 发表于 2021-6-26 14:20:23

知道了

四块五的妞呢 发表于 2021-6-26 18:56:58

这些为祖国为人民无私奉献,受伤或身亡的英雄及家人,就该这样得到更多的关爱和照顾。没有他们的默默付出,就没有我们如今平安幸福的日子{:8_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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