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2名“失信人”高铁买票被拒,主动现身还款…
8月10日,被执行人黄某、李某因买高铁票被拒,主动来到寿县法院执行局要求和解并即时还款15万元,请求法官将他们从黑名单中屏蔽。刘某系黄某的姑父,黄某、李某经营船舶自2008年11月23日起至2014年3月28日多次向刘某借款,合计本金89万元,双方约定利息,出具借条。后黄某、李某支付了至2016年的部分利息,本息拖欠未还。经多次催要无果,刘某遂诉至法院。2020年7月,寿县法院依法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形成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黄某、李某按期履行了73万元,但最后一期16万元到期后,未能按期履行,刘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黄某、李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与黄某、李某沟通,但其仍然不自愿履行。通过“总对总”司法查控系统,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经执行法官细心缜密翻阅案件,最后以被执行人需外出跑船做生意为突破口,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发布限制消费令。8月6日,黄某、李某在购买高铁车票时被告知自己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无法进行购买。8月10日,黄某、李某主动联系案件承办法官,要求与申请人和解,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放弃部分权益,被执行人即时履行了15万元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及时的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中屏蔽,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国家应该拿出更严厉的措施,来对付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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