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七月半!紧急通知!禁放禁烧!对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处罚。
2021年“中元节”即将到来,为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寿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做好“中元节”新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烛纸钱工作(下称禁放禁烧工作)印发紧急通知。《通知》规定,“中元节”期间,新老城区禁燃禁放区域(南至城南保庄圩、寿县汽车站一线,东至东津渡大桥,北至靖淮桥,西至跃进河)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烛纸钱等祭祀用品。
《通知》要求,“中元节”期间,县相关部门要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力度,对露天燃放燃烧祭祀用品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对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加大对违规经营丧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采取严厉措施切断可燃烧丧葬用品商品向禁燃区内流通渠道,肃清祭祀用品市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全县其他乡镇要从落实大气质量管控角度出发,同步开展宣传管控工作,引导群众少放、不放烟花爆竹,不露天焚烧纸钱,切实保障特殊时段大气质量稳定。
“中元节”期间,寿县大气办将对重点区域禁放禁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禁放禁烧工作不力、不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的责任部门及时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采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
来源:寿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