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分手后要求分女友一半的家产,现在的男子习惯吃软饭了么?
刚刷了个新闻,一女子,25岁,和女性同伴合作创业做服装批发生意,辛苦几年,慢慢的站住了脚跟。20年时候给自己置办了一套价值200万的房产。产证登记的自己的名字。期间,迫于家里的压力,谈了个邻村的男子。随后该男子也到了女子创业的城市打工,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
于是,女子安排他到了店里工作。在村里办了婚礼,但没领证,双方同居了4年。
不久前,女子觉得男子实在没有上进心,不是良配。提出了分手。
男子提出补偿青春损失13万元,该女子同意并很快转账。但,该男子又提出女子购买的房产需要折价现金50%作为补偿。
当然不会同意,于是该男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退还彩礼金6万、并享有女子服装批发生意的权益。
法院审理后依据女子提交的证据,认为
女子的生意是有该女子与合作伙伴共有,男子在工作期间享有正常的薪资收益,且不承担有店内经营的决策权、经营权,提出的分配服装批发生意的权益,没有依据。
该男子提出的退还彩礼金6万,没有证据显示有实际支付行为,不予支持。相反对该男子银行流水等财务查询,该女子同意给付的分手费到账了......
该女子所购买房产,系50%首付款独自支付,贷款由女子独自支付,没有依据证明该男子对房产拥有权益。
据此,驳回男子诉请。男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终结驳回上诉。
吃相太难看,为我们男同胞丢了脸。
这个男的太臭不要脸了吧{:8_706:}{:8_706:}
二货真多
给他个脸叉子
不思进取的人
软饭硬吃{:8_625:}{:8_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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