兎寶貝 发表于 2021-12-28 23:20:11

清风居 发表于 2021-12-28 22:54
坐等结果

我也在坐等。

欢欢丨 发表于 2021-12-28 23:21:58

都说了要满足自用,我们本小区的车都不够停,难不成还得给你们来菜市场买菜的留个车位该,大喜堂门口车位多,怎么都不去停

普通百姓一枚 发表于 2021-12-28 23:32:03

你说的条例是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满足自用的条件下,可以对外开放,但并没有说是必须对外开放,金色家园广场是小区内部配套设施,由于小区业主的车辆都不够停放,所以不具备对外开放的条件,并且停车场收费是业主和物业进行沟通,收取的费用用于设施和修善广场的。请问你说的对外开放共享后路面损坏谁来维修,费用谁出?

普通百姓一枚 发表于 2021-12-28 23:35:30

怎搞该 发表于 2021-12-28 21:18
小区外凭什么就被你们小区物业霸占

小区广场是小区业主停车,不是物业霸占,请你搞清楚情况再发言。

普通百姓一枚 发表于 2021-12-28 23:39:26

藍煙火 发表于 2021-12-28 22:02
淮南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用的条件下,可以对外开放,实 ...

王郢菜市场对面就有公用车位,为什么要进小区?安全吗?小区车辆被外来车辆刮碰你负责吗?什么是恶人,请你讲话文明点,文明社会做文明人。

普通百姓一枚 发表于 2021-12-28 23:43:57

藍煙火 发表于 2021-12-28 22:26
自己搽亮眼睛,看看那个小区门前广场和小区内部不允许外来车辆临时停放,你们金色家园物业公司特殊。不懂法 ...

外来车辆可以停放,但前提是不得侵占业主的车位,小区车位首先保障的是业主,请你搞搞清楚,按你的说法,你家大门打开,让大家进去休息,你看可行?

普通百姓一枚 发表于 2021-12-28 23:48:56

藍煙火 发表于 2021-12-28 22:37
我就是你们金色家园门前门面房,怎么你要来恐吓威胁吗?既然发到网上了,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吧。不要 ...

发表意见可以讲,但不能不文明,你上来就给人家一个恶人先告状的名号,告状的都是恶人吗?没有委屈谁会告状,意见不同都可以,但要文明用语,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要为一己私利而去损害别人。

普通百姓一枚 发表于 2021-12-28 23:53:37

法律赋予公民有知情权,你城管最起码要提前告知一下,还有你也不能如此爆力砸毁,这是我们小区的财物,谁砸的谁赔偿。

公路巡逻 发表于 2021-12-29 06:54:32

维权到底,大力支持

槑庵 发表于 2021-12-29 07:25:41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看看执法部门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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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淮南城管部门给金色家园小区业主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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