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女收银员挪用资金1768021.74元...
2月23日,寿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挪用资金罪案件,被告人陈某声泪俱下,悔不当初。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于2016年12月受聘在寿县安康医院工作,担任医院收费窗口的收银员。从2019年6、7月至2021年8月,陈某利用安康医院所使用的财务HIS系统修改结账时间,挪用安康医院收银款1768021.74元用于个人偿还贷款和高消费,在被安康医院财务人员发现后,陈某于2021年8月19日返还安康医院93000元。陈某共挪用寿县安康医院资金1675021.74元,至今未偿还。因被告人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活动有序衔接,节奏流畅。目前,本案正在依法审理中,择期宣判。
来源:寿县人、寿县人民法院
这种贪钱方式,。傻子一个 厉害 胆子不小 悔不当初 掩耳盗铃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这么有钱,还这样。 女人贪心、虚荣的结果。 胆真大 这不是挪用,是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