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炎焱
发表于 2013-4-15 16:47:42
群P喽,有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不当回事吗。
逛街传教士
发表于 2013-4-19 20:59:01
娶了她,以后光卖绿帽子,就可以发财了。哥们 ,美女多的是。
29743081
发表于 2013-4-22 18:23:31
我 没看你的 文章 但我 可以 断定的 就 两字 。。。分手。。。不然以后 你 会过的 很累,世界上 好女人多着来 ....
小坏蛋
发表于 2013-4-29 18:19:27
就是一破鞋,你不知道的事更多,喝多怎么不打你电话,让你接他??去酒店开房,就他妈一贱货
狼图藤
发表于 2013-4-29 20:26:26
分吧!不分以后还难受。要么就当玩玩。别来真的。
安之若素丶
发表于 2013-5-4 10:28:32
我要你 我也不要了
孤单、
发表于 2013-5-4 12:12:38
這樣的女人就是爛貨扔了吧.
吉祥地
发表于 2013-5-8 13:12:02
听我的暂时不和她分 在谈一个和她说说你的情况 和她一起演一场电影 和你新谈的约个酒店, 在一起。。的时候约她来,让她看看 就好了在分 你不仁在前 我不仁在后其实伤害一直在心底事一个病 时而会复发这样你心底的病就好了以后永远都不会在犯
低调茶茶
发表于 2013-6-17 09:06:20
个人想法:
“暧昧什么的无伤大雅,只要她心里的那个始终是我就行了。”这句是比较反感。暧昧不是这么轻描淡写、无伤大雅的。
“但是她发誓说绝对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这句话我是相信的,也许我比较单纯。
“不肯接电话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和我解释,又怕我误会。”这句话也许可以理解,但绝对不是理由。
aslak
发表于 2013-6-18 20:58:27
石頭剪刀布 发表于 2011-9-11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长的漂亮可能当饭吃,没出息··········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
要,必须的要。一天干一次么。然后家里人再留意着。有合适的了,立刻回家结婚。把他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