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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 再读新国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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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15: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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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稳定房产价格,解决民生问题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的住房难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让老百姓有房能安居并且乐业,国家在2010年4月下发国发〔2010〕10号通知。随后,又出台了相关的措施,如为期三个月的对闲置土地的调查整顿等等。但是五个月过去了,房价真的下调了?新国十条达到了目的了吗?

? ? 据主流媒体的宣传,好像我国一线城市的房价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调,最新数据显示,已公布中期业绩的112家A股上市房地产公司上半年经营性现金流为-783.6亿元,较一季度末的-405.6亿元下降了378亿元,较去年同期的349.6亿元下降了1133.2亿元。共有77家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值,比2009年末的35家增加了一倍多,多位分析师表示,约七成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说明整个行业资金吃紧。这些地产公司上半年负债总额达到7944亿元,较一季度末和去年末分别增加了601亿元和1260亿元。其中负债总额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共有17家,地产四大龙头公司万科、保利地产、招商地产、金地集团中期负债达到了2779.4亿元,占整个负债额的35%,万科的负债总额为1120.9亿元,保利地产为925.9亿元,超过80家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50%以上。以上信息传达的好像真的把房地产商推向了水生火热之中了?但是据我所在的中小城市和县城的数据来看,房价是没降的,而且和去年同期相比上涨的幅度是惊人的,超过百分之五十。虽然有人说已经从了,国人应该都有感觉,房价并没如政府所愿,下调到合理的区间了。当然,房价还没达到要求有时间的问题,但是至少可以看出新国十条还没真正切中要害,没有把住关键的脉。作为一个老百姓,对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甚少的普通人,咱也来读读这个新国十条的内容,全当闲聊。
? ? 我们一条一条的看新国十条的内容。
? ? 第一条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也许国家的高层已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了,但是全国各地的大小官员的思想应该还没统一,特别是房地产商人们,他们完全没认识到安居问题,是关切到国家的安定团结的大事情,是解决消除社会矛盾的重要因素之一的重中之重的大事情。新国十条后的地王,个别楼盘逆市上扬,装照明掩饰空置率应付晒黑灯等等就是典型的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政府和人民对着干的恶劣行为!是置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不顾的万恶不赦的行为!
? ? 第二条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这个机制看来还没落到实处,因为我们并没有看到哪个领导人因为房价问题被下课,被严厉的追究相关的责任,是我们的房价问题已经解决了?领导们都没有责任了?我想应该不是的。这个机制关键要出台责任追究的细则,要有相应的机制来贯彻执行。
? ? 第三条是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个人对这条很不认同,本身这条的目的就是让弱势群体,工薪阶层能在目前高房价的形式下能通过国家的照顾后能暂时解决买房问题,虽然背上了巨额的债务,但是毕竟能有房可居了,但是提高首付后,必定会导致真正困难的群体望而却步,望房兴叹了。这个是治标不治本的措施,打击买房者虽然对房价的下调有作用,但是打击的对象应该是卖房人,而不应该是买房的。这个道理应该是很浅显的。
? ? 第四条是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这条好像很模糊,我们的税收作用真正发挥了吗?房价上涨的态势就说明了还没有,税收是调控房价的重要手段!!国外相关的经验是很丰富的,网络的呼吁声也很高涨,介绍也很多,但是好的经验我们现在好像还没吸收,那怕是部分、选择性的吸收,好像也不很明显呀。对房产收益进行了调节?至今好像也没具体的落实。这条应该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如果对房产交易课以重税,一套房子第一次交易征税5%,第二次交易征税20%,第三次交易征税30%,依次叠加,甚至更高的幅度,我想就没有更多的人要买N套房子囤积了,但是这个对持有N套住房的人来说,那还了得@.@!是万万不能施行的。但是对于没有房子住的人来说,这个就谈不上多大的影响了,他们买一套来住着已经是很满足的事情了,N套那就不是他们所能实现的了。那是不是间接说明是哪部分人不愿意实施?一直呼声较高的物业税,个人认为好像也不很妥当,那点小钱,对于能买N套房子的有钱人来说不算啥,但是对于生活困难的人来说就是雪上加霜了。
? ? 第五条是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这个应该是解决房价居高不下的重拳!当供大于求的时候,产品价格就会下降。但是得防止增加了供地后,大量让房产巨恶们囤积,买了完事,不修。这个当前正处在9月的关键时刻,国家打击的力度的大小,会不会再次失信于民,大家就只有拭目以待了。
? ? 第六条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这条说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北京市好像开工比较多,但是其他地方就不得而知了。这条的责任人是政府,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把修房子等等具体事情都交给政府,好像就不很妥当了。毕竟事无巨细都政府来做,这个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让政府成立国有的房产公司来做这个事情估计还比较可行。如果政府有专门的经济适用房部门,在各级政府都有这个机构专门在本地做这个事情,估计事情就好解决了。自己拿地,自己修了,然后用成本价销售,那对平息房价就很直接了,这个是杀手锏之一呀。当然这个机构的运作还得有严格的监控督查才行,不然掺杂了更多的中国特色就变味了,呵呵,如某地经济适用房都公务员的,或者都有小车呀,养上百万的藏獒之类的讽刺性的事件就会层出不穷。如果就仅仅是问责市长啥的,估计那力度是不够的,毕竟市长不是万能的,一个人要解决这个顽疾估计还是会力不从心的。
? ? 第七条是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这条和上条阐述的观点类似。确保!!如何确保?这个得细化,如果没有专门的部门或者公司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估计这个确保是空谈的。政府的职责不是修房子的,所以确保也就成了政治性的口号了。想法是好的,人民听了也是高兴的,但是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就靠那个市长或副市长,这个确保值得怀疑的。这条,感觉就是满足民众的视听需要的。
? ? 第八条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个人感觉这条有没有都无所谓了,市场经济的形式下,严格依法办事,这个本事就是正常的事情,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没有必要进行强调,是不是说不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就不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地和融资进行监管了?显然不是的,所以这条说了当没说。把一个理所当然的事情搞成新十条里的内容本事就是个讽刺。
? ? 第九条是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这个和上调基本一样,这个是完善市场经济的内容,这个是完善法律法规的内容,而不能说是加大的问题。要在立法上杜绝一些问题,而不是靠暂时的所谓的加大啥的力度问题。个人认为这条也是不怎么妥当的。完善法律法规后,啥出现卷款逃逸啊,圈钱等等违规问题就能得到根治了。
? ? 第十条是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呵呵,前面的新浪集体晒黑灯就说明了这个完善还停留在口头上了。相关部门说这个不能统计,也不好统计。这个是理由么?不同的机构发布不同的信息数据后又矢口否认,这个有点像闹剧了。一个国家的正规机构呀,怎么能出尔反尔呢?如电力部门说6个月用电为零的房子有六千多万套,当然这个数字值得商榷,但是也不能说了马上就说没说过了呀,这种耍赖皮的流氓似的手段不能出现在国家正规的机构上。呵呵,现在的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任何数据都得小心谨慎了,不然人民要出来质疑的。这个就是一个时代的进步呀。一个网站的一个调侃性的调查统计(晒黑灯调查)对房地产商人来说都搞得如临大敌,慌忙的搞亮灯工程等高招来应对,难道国家的权威部门,掌控了大量一手数据还比不上民间的调侃调查?人民是有知情权的,人民不能管,但是看看总该是可以的吧,所以这个完善,目前还有较长的路了。
? ? 国十条都读完了,好像能看出还不够严厉,还不够具体,没有触及到房价的要害,所以房价在较长时间里,还会继续走高,这估计让大家失望了。目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里,房价是这个进程的重要因素,如果房价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继续失控,对国家、对人民都是个灾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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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15: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啊,习武看上去有点小晕
刘红副本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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