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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短信怎么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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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12: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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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发了个恐吓短信,被别人保留下来了,但是不是今年的事情了,还是去年的事情,事情已经发生了快半年了。我被当地的派出所拘留了两天两夜。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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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12: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没有相关法律吧

最多靠拢恐吓信件和恐吓言语。

你可以上网查查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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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12: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意思?
  不懂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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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13: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拘留过了
还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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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16: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若你只是发了一个短信,就拘留你二日,这个处罚有点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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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20: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处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是有弹性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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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2: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拘都拘了,还说啥,莫不是指望国家赔偿,算了吧

法律本来就有弹性,处罚重了只是道义上说不过去,法律上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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