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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11: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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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12: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告未到场。。。原告的代理律师到场了吗?

判决生效半年了原告要求改判。。。。法庭受理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时间太长了。。。。时间短的话要求重审还是有希望的。。。

要是每个人都像这样搞,那法官天天啥事都别干了。。。就来回折腾审老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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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04: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告未到场,你的律师可以代理出庭,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执行力,在执行方面可以与被执行人调解,生效的法院判决没有法定的原因一般不可能申请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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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0: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艾七七) 的帖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未到庭,是否代理人出庭了?如果没有,法院一般会按撤诉处理,怎么会判决?
而且原告怎么不服判决了?
楼主说的不是太清楚,请告知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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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5: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是个公诉案子,不是民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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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22: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艾七七) 的帖子

公诉案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进行公诉,被害人可出庭参加诉讼,但不称为原告方;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称为附带民事原告人。
所以你说“开庭那天原告方未到场”,把我们搞得有点晕。

刑事案件在一审宣判后,被害人是不能提出上诉的,只能请求公诉机关提出抗诉。
现该判决已经执行,虽然被害人认为量刑过低,但我认为被害人一般是很难推翻原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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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23: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提起抗诉的期限已过,法院判决已经是生效的终审判决。但你认为有事实证明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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