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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 “网游夫妻”闹分手 不要房子先分游戏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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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0: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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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把游戏账号给我!

一对小夫妻正在闹离婚,两人不抢房子不分电器家具,竟然为了分配游戏装备争吵不休,甚至因为达不成协议,两个人只能暂时分居,而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在津围公路北辰区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小王,虽然才23岁,却已经有4年的工作经验了。
见到小王的时候,他刚刚下夜班。提起他和妻子小蒋的事,小王说话的声调忍不住提高了,他说俩人的相识也因为有共同的兴趣爱好,相识的地点就是厂对面的这家网吧。当时,他们都在这个网吧打《征途》游戏,而且他和小蒋都算“修炼”得比较出色的,所以时间不长他们就相识了,随后决定联手“修炼”这个游戏。
达成共识的小王和小蒋成了游戏王国中的好搭档,虽然不在一家工厂上班,但他们下班后的共同去处就只有这一个地方。就这样一直不间断地“修炼”,两个人很快就升到了很高的级别,不满足现状的他们又连续开了十多个账号,在同时“修炼”各自的账号时,也保证这些账号处在“修炼”的状态。连续8个多月的“修炼”终于有了成效,联合注册的十几个游戏账号中,级别最低的一个也达到90级了。
为了能多些时间游戏,俩人还经常在一起吃饭聊天。游戏级别逐渐上升的过程中,小王和小蒋也产生了感情。终于在今年劳动节的时候,小王和小蒋开始面见对方家长,双方父母没提什么意见,很快就催促着他们在6月份的时候举行了婚礼。
结婚后小蒋调到了小王工作的工厂,并共同租下了房子居住。虽然每天还都像以前那样到网吧玩游戏,可是因为工作时间调配以及家务上的事,俩人逐渐出现了分歧。结婚还不到一个月,俩人就发生了第一次争吵。后来,俩人不仅因为家里的事争吵,就连一起玩游戏时出现不同意见也是一直吵个不停。
结婚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小王终于在一次争吵后首先提出了离婚,小蒋当时也爽快地答应了。俩人都觉得应该平心静气地离婚,所以就在一个多月前,俩人坐下来商量如何分割各种财产。小王告诉小蒋,家用电器他可以全部不要,但《征途》游戏的十多个100级以上账号以及两套105级无暇夜魔装备和一套130级完美幽冥装备,必须全部归自己。没想到小王说完后,小蒋立即表示了反对。她表示,自己也不想要那些家用电器,凭什么游戏装备就不能留给自己。第一次谈话不欢而散,此后俩人一见面就都反复强调一句话,就是只要给了自己《征途》游戏的装备和账号,立即就跟对方办理离婚手续。
因为俩人都不肯让步,离婚的事也被搁在了一边。此事惊动了双方父母。双方老人只能先让他们暂时分开,各自回厂里宿舍住一段时间,等冷静下来后再谈离婚的事。
但小王并没罢休,为了能保住这些装备,他专门找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称虚拟装备也属于财产,可以分配,但是具体分配方法还得靠双方协商。小王觉得这些装备一旦给了对方就等于浪费了,他舍不得,对方又坚持不让步,所以俩人只得先分居。
丈夫小王:为“练级”付出很多
自己之所以坚持要这些账号和装备,是因为自己在“修炼”这些账号的时候,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要比小蒋多,有时候为了让游戏中的人多闯关,自己还会花钱买上些装备,所以这些游戏装备一定要归自己所有。
妻子小蒋:这也是共同财产
对于一直不肯放手账号和装备,小蒋也说出了自己的理由,就是那些电器设备等结婚用品都在小王的老家放着,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处理。再说,游戏设备也是他们共同“修炼”才得到的,账号级别也是共同努力才升上去的。如果将这些东西出售,至少能卖15000元,这也是共同财产,自己理应得到一份。


律师说法:虚拟财产可以卖出后再平分

本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从法律上来说,虚拟财产是玩家用现实的金钱、时间和精力达成的一种结果,法律上并没规定这样的结果不能存在,而且他们已经达到了那么高的级别,按照《民法》的相关条款,能证明是他们共同达成的,那么就可以通过竞价来卖,所得的钱要进行平分,或是一方得到账号和装备,给另一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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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1: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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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0 10: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来和我一起分我的QQ号  求你了 大姐 配偶栏签个名先 然后分我的QQ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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