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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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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6 19: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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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律师你好,我2011年2月13日买的相机,14号用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偶尔出现镜头出错,请重新开机。我去换机器,他们说必须拿回厂家做鉴定,由于是偶尔出现的故障,如果厂家鉴定不出来问题,他们说不给换,新买的机器就这样,我该怎么办?谢谢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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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3 08: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天使爱美丽) 的帖子

数码相机属于微型计算机的外设,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于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包括数码相机。
如果数码相机出现如下故障:
1.显示屏无显示。
2.功能键失效。
3.专用电池容量低于标称容量的80%。
4.接口故障。
5.照片缺色、偏色、色斑、色阶。
6.存储容量达不到标称值。
7.重现的死机。
8.拍不上照片。
9.机械故障。
根据该《规定》第11条,“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现在销售者说要拿回厂家做鉴定,我认为是可以的。
但根据该《规定》第32条:“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置并被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
如你对厂家鉴定不服,或者不愿意到厂家鉴定,可以选择第32条规定的机构或单位进行检验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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