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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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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同事在QQ聊天时诽谤侮辱我,他们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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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1 10: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何必和他们一般计较。。。。
理那些长舌妇干嘛?!
现在就是有这样的人,不好好干工作,看别人干的好还嫉妒,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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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1 10: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拔舌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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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15: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是不健全滴,这样的小事情没必要这么较真,就算这些能作为证据,你和她们打一场官司下来也足够把你搞的精疲力尽,最后得到好处的只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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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03: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俩字! 削他!!
恶心点的还有。花钱找个ps高手。。移头术。耍他们。
还有 找女的给他们老公打电话!确定他在身边的时候!
损招太多拉。。。
我太卑鄙了。我太猥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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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10: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LZ淡定,那个人在背后不被人说呢。有时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确实徒增烦恼。
你说的这种事很正常的,谣言止于智者,知道吧。
另外自己多注意点,不要让别人有什么由头来说你[s: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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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13: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电子证据,尽管立法还未明确,但实务中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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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00: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法律比较麻烦,还是私下解决吧,钱也行,出出气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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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02: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件事情我们来分析

首先,你是如何取得别人的聊天记录的

要知道QQ聊天记录也属于隐私范畴!

如果你是用不合法的手段取得,那么你这些所谓的证据

就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其次,说为一个电子证据有很多造假手段。

如果不是在司法机关的正式笔录的情况下,

到法庭上如果对方反口很难有说服力!!

我建议民事调解此事,毕竟你本人也不想吧事情弄大,也想过安稳的日子!

口头警告你的同事,最好有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可以写成书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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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7: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如果对方已经满了16周岁的话,她对于您的诽谤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你可以通过民事或者刑事途径解决。
民事途径主要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失。
刑事的话,关于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可以直接带好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她承担刑事责任。
但一般情况下诽谤构成刑事犯罪的要求比较严格。
如果你实在气不过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起诉前要准备好足够的证据,也要找一点证人。

起诉不懂可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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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8: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斜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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