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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可以申请出来一天的请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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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6: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罪犯离监探亲、罪犯特许离监
项目名称 罪犯离监探亲、罪犯特许离监
依    据 《监狱法》57条(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五)进行技术革新和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司法部关于印发〈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的通知》司发通〔2001〕094号。
办理条件 离监探亲:对具有《监狱法》第57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罪犯,可以批准其离监探亲:(一)原判有期徒刑以及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执行有期徒刑二分之一以上;(二)宽管级处遇;(三)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四)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监狱所在的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监狱法》57条第一款(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六)在防止或者消除受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特许离监: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其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一)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二)配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三)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四)特许离监的去处在监狱所在的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申报材料 填写《罪犯离监探亲审批表》。特许离监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办理程序 批准罪犯离监探亲,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监区根据离监探亲的条件组织罪犯按条件申请或推荐。2、监区对申请或推荐出的罪犯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罪犯离监探亲审批表》,经狱政科审核报主管监狱长批准。3、对列为重点管理的罪犯离监探亲,须报经省局批准。办理特许离监,应由罪犯本人或其亲属提出申请,监狱依照罪犯离监探亲审批程序批准。  
办理时限 按有关规定,视实际情况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承办处(科)室 监狱狱政科或省监狱局狱政处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下载 监狱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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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2: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捡个豆玩去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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