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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 路游士:中国居民是否有“不出售”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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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0: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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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的历史演变,至今,政府仍未正视中国居民是否有“不出售”的一个基本合法权利!

目前因折迁而引起众多的纠纷,群体事件,尤其是牵连到一些利用不法手段的地方政府与及开发商,使到折迁一事充满暴力,更遗憾的是,一些部门的联手,而不是制衡,更导致各个部门集体违法的一个现象。而这种现象,如果不能有效地,迅速地抑制,社会不安更会日益严重。

房屋征收沦落到以暴力来解决,已经与城建的初衷背道而驰,而今天,更多的是以少数人的利益为重;其中包括营取暴利的开发商,和迷信GDP的地方政府。

房屋买卖是一种商业行为。如果我们认同这一点,我们就该有“不出售的合法权利”。 在房屋买卖的商业行为中,双方都在一个公平,自愿的平台中交易,盈亏自负。无论交易的双方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开发商,或者开发商与开发商,交易都是在双方接受价格的情况下而完成。而交易后,对於一方得利更多,另一方也只能称其眼光独到。

而房屋征收不是一种商业行为,也不该有任何商业性质。房屋征收是国家呼吁,请求国民配合,也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牺牲一点,但却不会使国民沦入窘境。而最重要的一点是,绝对没有私利的存在。

回顾一下,所有藉名发展,城镇化的建设中,私利无处不在。无论是开发商,或者滥用职权的贪官,都在这个美名下谋取巨大的私利。

这就是纠结的核心。

有私利就不能称之为房屋征收。有私利就是一种商业行为。既然是商业行为,“不出售”的一个基本合法权利就应该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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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6: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说有没有,但这个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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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19: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的老房子据说年底要拆迁了,按照市政府的规划,这里的地段是很很有升值潜力的。但是开发商却不给原址还原,另外找了个偏僻的地点进行安置,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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