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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点评] 因为团购所以不能打包?!别蒙妞,妞学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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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3: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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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现在网上的各类团购很是红火,毕竟用实惠的价格享受到各种服务,在CPI狂飙的今天是我们这种小老百姓不错的选择~妞也迷上团购,经常会团些好吃的放着~合适了和朋友家人一起去享受。
    不过~有没想过,在团购的时候,你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受到侵害?
    话说妞之前团了一个吃的,今天中午和朋友开心去吃。不过胃口不好,最后还剩下很多东西,于是妞本着一贯节俭的本性,叫来服务员准备打包带走。
     服务员来了,跟我们说,对不起啊,你们是团购的,我们在团购的网站上有说明,团购是不提供打包服务的。你们不能打包。
     朋友问:那团购的不让打包,你们这些东西是要怎么处理?服务员很平静地说:倒掉。
     妞我一听,火就来了。什么?倒掉??说实话,团购的时候,我确实没注意有没有什么不能打包的特别提示,不过今天这个包,妞我打定了。
     压住火气,跟服务员说,帅哥,你去把你们老板叫来,我倒问问是怎么回事。
    一会儿,老板来了,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不过咱不能先输气场,笑着听完了早就料到的她那一堆说辞。不外乎,我们现在团购上面说明了,不能打包的。如果你当时不接受,那么你可以不买的。既然你买了,那就说明你接受了我们的这个要求,所以现在你也就没有权利再提出打包了。
    听她说完,妞也不怵,毕竟怵了,气场输了,就不好说下面的了。于是妞笑着更加理直气壮地开讲:
    老板呀,我在网上团购呢,就相当于跟你订立了一个关于这顿饭的合同。而你在团购网上开出的那些东西,包括菜品,价格以及你的不打包条件,都是属于格式条款。
    我国合同法有规定,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可都是无效的。
    我们今天,到你这儿来,就是吃饭来的。钱,我们是先付给你们了。吃东西,当然就是我们的主要权利。现在我们东西没吃完,打包回去继续吃。你却告诉我,你用所谓的格式条款排除我打包的权利?那么我只能告诉你,你那条无效,我不需要履行。所以,现在呢~你最好快点帮我们打包~
    老板一听,有点楞,不过马上开始耍横,说什么我法律素质低,我不懂什么格式条款,更不懂什么无效,总之我们先声明了,不能打包之类的,车轱辘话来会说。
    我说,那既然你不晓得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该知道吧?里面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声明、通知、店堂公告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或者不合理的规定。有这些内容的,无效。那你觉得,因为我们是团购的,所以不让我们打包,是公平合理的么?你觉得能有效么?
    老板继续耍横,一副就是不打包的样子,看我们怎么办。
    我看老板这样,笑着跟朋友说,她说不打包。我们投诉吧~投诉工商局,电话多少来着?
    朋友相当配合,拿着手机就说,我晓得,12315,我马上打~说着就拨号码了
    这个是来从后面又来一女的,立马就说,我们没对,别打了。马上给你打包。马上打包。
    于是朋友把电话挂了。事情就算这样结束吧。
    后来呢,12315也给我们回了电话,我就这个问题,还专门和他们那儿的人讨论了一下。共同认定,商家的这种行为,确实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碰见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妞总结一下~碰见这种情况,并不是说商家之前在团购网站上声明,团购的产品不能打包,而你买了,就必须要接受。因为商家的这种声明无效(当然,一定是针对团购才不能打包的无效。如果商家是为了自己的技术不外流,而对无论团购亦或者到店点菜的消费者都不提供打包的,那么这种在我国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属于商家自主经营权范围的)
    那么同学们要做的就是,首先,气势上压住他。然后扔出妞说的那两个条款~先就打晕商家
    因为当时妞不记得是多少条了,还只说了法律和大概。下次同学们可以直接说:合同法40条,格式条款的无效。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那就更专业啦~

     同类的,还有店家在店堂里逛着什么本店商品,已经售出,概不退还之类。统归无效哦~
     当然,打闷商家之后,如果还碰见耍横的,那么就直接打12315吧~一般商家还是怕的~更何况,看你那么专业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打鼓,是不是自己错了~当你一说要投诉~他也就乖乖投降了~今天12315的值班主任也强调说,如果碰见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投诉的~他们一定会在法律的范围内,本着公正公平的态度,最大努力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过一定要说清楚哦~商家对其他的都打包,就是不给团购打包。
     以后妞再慢慢总结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总之别蒙妞!妞学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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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查查豆 +8 收起 理由
帕果帕果 + 8 我就喜欢懂法的孩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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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4: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懂法律 还不如一个电话号码 厉害 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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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4: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搁哪吃的啊。老板这么洋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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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4: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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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4: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在哪里吃的,老板搞的怪牛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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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5:04:42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哪吃得,我靠卖龙肉啊。这么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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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5: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消费者一定要学会保护和利用自己的合法权益[s: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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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6: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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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9: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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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20: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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