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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孙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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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与老公签协议怎样才能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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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2 23: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当着他的面拿把剪刀放枕头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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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0:58:37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内财产协议有效,抬头写上《婚内财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的,最后属上双方姓名,日期。但是改姓属于人身权里的姓名权,不属于财产范围,不会得到支持。你只能说变更监护权。得到监护权确认后自己带小孩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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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4 22: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淮南阿三 发表于 2012-6-4 10:58
婚内财产协议有效,抬头写上《婚内财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的,最后属上双方姓名,日期。但是改姓属于人身权 ...

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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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1: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根据上述规定,协议如果男方反悔,则不生效。
但是,该协议也可以作为你起诉他离婚的一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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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09:11:40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淮南阿三 于 2012-6-8 09:13 编辑

我有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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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09:12:47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淮南阿三 于 2012-6-8 09:39 编辑
穆律师 发表于 2012-6-6 11: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 ...
穆律师,你可能太忙,没看清楚她发的帖。她说的意思是:如果离婚,财产房子一套归她等等。此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不能适用到这里,这条解释是用于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可是本案的她并不愿意离婚,而是怕离而得不到保障(是如果离),所以属于婚内财产协议的性质。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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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09:24:30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种协议内容,导致两种不同的后果。情况一:如果在协议里表述为“双方以离婚为条件,达成如下协议……”,这种情况才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对楼主不利,你老公有反悔的机会。情况二:如果协议内容表述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或者“今后如果离婚,房子归女方…”这就不适用十四条,这种表述属于婚内财产协议。法院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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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09:35:25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就是咬文嚼字,楼主写协议要认真。如果实在觉得头疼。我有一个建议,到公证处做个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几百块钱,心安,公证书的法律证明力高,不能反悔,法官一般就不看其他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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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0: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品茶观涛 发表于 2012-4-22 13:15
建议把房产直接过给孩子。

你工资没有你对象高,我要是法官,直接判给父亲,有钱,有义务抚养孩子,男人正常外面都有人,难道你希望你老公能爱你一辈子,要是这么的话,就是电视剧看多了,如果离婚,要高额的抚养费用,小孩子发生的一切费用你老公都要付一半,不给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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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6 10: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支持一下!












{niu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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