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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押金单上写的是岗位责任金,两者意义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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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0: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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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的地方需要交纳押金1万,由于前期只交了一部分,剩下的从我工资里扣除,直到扣齐为止,每月扣除一部分钱的时候都会给我一张押金收据,但是收据上收款事由却没有说明是押金,而是写着工作岗位责任金~不知道是不是老板在跟我们玩文字游戏,到以后不做的时候押金会不会不给退?这张收据是不是可以代表押金单一样的凭据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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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2 12: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转身离开) 的帖子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显然,你们单位无论要求交押金还是所谓的工作岗位责任金,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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