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淮南查查网

搜索
查看: 9205|回复: 19
收起左侧

[杂谈] “离婚冷静期”被写进《民法典》了,建议大家不要轻易结婚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29 10: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最近,“离婚冷静期”被写入《民法典》引来无数网友的热议。离婚冷静期明确规定,在双方提出离婚的一个月内,双方均有机会反悔,提出终止离婚!

1.jpeg

离婚冷静期通过民法了,本人建议大家从现在开始进入结婚冷静期。想想这个宽进严出被家暴致死对方也判不到十年的婚姻到底有没有必要拥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0: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基本上都是经济问题导致的,日子过不下去才离婚,提高国民收入才是根本,澳门赌王几个老婆,打都打不走,没人想离开他。
回复 支持 8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0: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一些不知所谓的人起草的。靠法律来控制离婚率?不如立法禁止离婚算了,自古以来就没有这样干过的。现在知道了有些法律起草者,提案者都是什么水平了。
回复 支持 5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2:30:37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不存在冲动离婚 。什么离婚冷静期 后悔离婚的复婚就是
离婚冷静期,申请离婚后30天内可以反悔,到期后还有30天,有一方不去领离婚证,当做撤回离婚申请。两者相加共60天。离婚会变得非常困难,明年1月1日实施。
比如说女方被家暴 申请离婚 男的反悔不去领离婚证 是不是这婚就离不成了
这也不知道哪个想的 婚姻自由 平等
离个婚都要被约束
自由呢?
用这种方式降低离婚率 实属恶心。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1: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奇怪,虽然我不想拿国外说事,国外好像不会限制这个吧,说白了,离不离婚都是自己的择偶选择,靠法律来约束合理么?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30 10:46:21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朱芳 发表于 2020-5-29 13:35
对于那些欲望高的人来说,女人爱的是钱,男人大多数也就是换换口味,只要不出现家暴,互相忍一忍,为了孩子 ...

结婚不如找小姐,按彩礼15万算,按照同等金额找小姐(18-30均可),一次按100算,可以消费1500次,按一周三次的频率算,可以消费15年,而且不带一样的。每天都新婚,还不需要负责,还不用考虑事后问题,同时增进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gdp。免除了家庭矛盾,多好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3:35:43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那些欲望高的人来说,女人爱的是钱,男人大多数也就是换换口味,只要不出现家暴,互相忍一忍,为了孩子,应该还能过的下去,不管怎么说,离婚对孩子来说,都是最大的伤害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0: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有人说好和不好的!但是离不离婚是自己的事,后不后悔也是自己的事!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0: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应该是各扫门前雪,自己管好自己家就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0: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他们只为了离婚率降低而降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0: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离婚者都是一时冲动,所以,法律设定离婚冷静期是有道理的,法院在审判离婚案时,也设定分居半年为夫妻感情破裂,才准予离婚。

其实,夫妻间缘分到头,在一起也是痛苦,离婚也是一种解脱。防止离婚的盲目性从法律层面加以控制能挽救许多家庭和孩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0: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婚姻也没有保障,不结婚只同居也挺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1: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人物也有离的,对离婚没必要大惊小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9 11: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yaoduozheng

QQ|侵权投诉处理|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淮南查查网 ( 皖ICP备10201049号  

GMT+8, 2024-4-27 14:57 , Processed in 0.093019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