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淮南查查网

搜索
查看: 10865|回复: 11
收起左侧

[杂谈] 淮南曝光!2020年打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药烟酒房肥料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16 14: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一、私自生产、销售假冒农药案
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张某某为牟利,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证件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假冒农药并联络寿县等地农药经销商对外销售。2020年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许某某被寿县公安局抓获归案。2020年12月,许某某、张某某分别被寿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
二、生产、销售假冒白酒案
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边某某等多人伪造古井牌、口子牌等知名酒厂商标,大量生产假冒古井、口子等品牌假酒对外销售。2019年1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6人被寿县公安局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至法院待法院依法判决。
三、无证贩卖卷烟案
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的情况下,为牟利贩卖卷烟,情节严重,2020年12月,孙某某被寿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四、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2020年4月10日,寿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农资店销售假冒肥料。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农资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农资店待售的掺混肥料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农资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鉴于该农资店销售的涉案掺混肥料尚未售出且已退货,寿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该农资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6万元。
五、医疗机构使用过期药品案
2020年9月22日,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医疗机构药房备用的药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药架上摆放8盒已超过有效期的注射液,和其它在有效期内的药品一同摆放在药架上备用。执法人员现场将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予以扣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该医疗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涉案药品购入渠道合法,综合考虑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寿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该医疗机构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并给予该医疗机构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8盒;二、罚款10万元。
六、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0年8月21日,寿县市场监管局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来的信访函后,对寿县某房地产开发中的相关经营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在从2019年8月份开始分两次印刷“名校护航 青云直上”、“买1享2高视界、新格局”宣传单页共8万份,上述宣传单页上均印有“双倍升值力”的文字及图案,其宣传单页通过摆放在售楼部任人取阅和雇人在新老城区及乡镇散发的形式宣传其开发的公寓楼。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因其含有“双倍升值力”文字及图案的宣传单页都是该公司自行设计、制作发布的,认定为广告费用无法计算。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并如实陈述和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寿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万元。
七、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0年1月14日,寿县市场监管局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某百货商店内销售的“古井贡酒 年份原浆”白酒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日,执法人员对该百货商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经营场所屋后堆放有标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古井贡酒 年份原浆”献礼酒46箱及“古井贡酒 年份原浆”古5酒44箱,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维权人员现场指认,上述白酒为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将上述白酒予以扣押。该百货商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寿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该百货商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假冒“古井贡酒 年份原浆”献礼酒及古5酒合计90箱;2.罚款3.3万元。
八、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案
2020年3月,接群众投诉,寿县涧沟镇李某为患者治疗便秘,导致患者身体不适被送到淮南某医院救治。经寿县卫健委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认定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案
2020年5月,接群众投诉,寿县八公山乡杨某为患者治疗痔疮,导致患者身体不适。经寿县卫健委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认定杨某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杨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700元、罚款:10000元。
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饲料案
2020年3月5日,根据举报,寿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葛某经营情况展开调查。经调查,葛某于2019年12月21日从安徽某公司购进土鸡配合饲料15袋,截止调查,15袋已经全部销售完,其中销售给举报人超过保质期6天的饲料3袋。2020年3月5日,在寿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葛某积极主动给予了举报人经济补偿27000元,补偿依据按核实死亡540只*50元/只计算。葛某的行为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五条和安徽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鉴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主动认错,积极配合办案人员调查取证,并主动补偿举报人经济损失。寿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2000元。
来源: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6 14: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6 14: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6 15: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寿县的问题还是蛮多的,不知道属地相关监管部门怎么认为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6 16:31:17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好多寿县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6 19:10:37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良商贩打击的好!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6 19:48:51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全寿县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6 20:36:08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严惩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6 21:06:55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造假贩假,严惩不贷。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6 22:14:26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利益,很正常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yaoduozheng

QQ|侵权投诉处理|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淮南查查网 ( 皖ICP备10201049号  

GMT+8, 2024-9-21 04:23 , Processed in 0.09087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