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淮南查查网

搜索
查看: 11104|回复: 18
收起左侧

[杂谈] 淮南交警出手!整治“僵尸车”,为城市“瘦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4-23 09: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僵尸车”

顾名思义就是那些

因为无人使用维护

外观残旧破损、落满灰尘、 锈迹斑斑

被长期遗弃在街头巷尾的车


微信图片_20210423093531.jpg

不仅长期占用公共资源

又影响市容

还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道路上的“僵尸车”

淮南交警是绝不放过的



那么这些“槽点满满、引起公愤”的“僵尸车”们
是如何产生的呢?
它们的危害到底“危”在哪儿?



◆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车主依然存在因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滞纳金,部分车主会选择放弃处理而闲置车辆;
◆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需要进行报废处理,部分车主嫌流程麻烦,便对车辆弃之不理;
◆部分车主在换新车时,旧车因没有卖出自己理想的价格,而闲置车辆;
◆因车主长期在外地,而闲置本地车辆。

◆“僵尸车”不仅占用公用停车资源,甚至妨碍到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僵尸车”停置过久会污染环境。车辆由于长期不使用,容易造成汽油泄漏,在空气中挥发后会变成有害气体。
◆经过时间的推移,车内部件会因此老化,尤其在高温天气,有可能引发自燃,隐患极大。
“僵尸车”的安全隐患,你必须知道!


蜀黍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如果车辆已无使用价值,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辆交由有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车辆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应及时到车辆管理所进行报废处理。车辆因违法停放造成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实施人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来源:淮南交警在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21:01:38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点赞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20:13:06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会有僵尸车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20:11:28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该整治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17:40:11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16:52:51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举报僵尸车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09:42:49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10:16:44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门口有个僵尸车,就停在消防通道,已被处理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10:36:20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大力度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10: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车辆报废流程很麻烦,为什么会这么麻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12:15:44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地国际城这边和春晓名城挨着的路段,我从那路过,有几辆好像是僵尸车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12:34:35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线索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23 17:08:14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得好!!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yaoduozheng

QQ|侵权投诉处理|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淮南查查网 ( 皖ICP备10201049号  

GMT+8, 2024-9-21 01:36 , Processed in 0.081084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