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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持续蔓延,国内散发本土病例仍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进一步推进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8月31日前应完成第一针剂接种,9月30日前应完成第二针剂接种; 15-17周岁人群7月份开展接种,12-14周岁人群8月份开展接种。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尽快前往就近的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以免给工作、生活等带来不便。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需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 二、7月20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汽车站、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监所、宾馆、旅馆、民宿、农家乐、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博物馆、影院、KTV、 网吧、健身房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标识码“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
三、8月10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员除禁忌症外,应接尽接。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进入高校学习的大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参加接种。
四、8月10日起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自由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
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剧院影院等人员集聚场所参照以上管控措施。
五、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六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来源: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寿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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