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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无证无照!淮南2家豆制品小作坊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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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5: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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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以其独特口感和丰富营养
深受百姓喜爱
然而豆制品小作坊无证无照经营
却让我们难以吃上放心食品

6月17日,寿县正阳关镇政府联合正阳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群众举报的辖区内2家豆制品生产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


1案件名称:

无证无照从事食品小作坊经营

2被处罚当事人:
周玉军

3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6月17日,,根据淮南市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受理记录单(记录编号:21060660240043),寿县正阳关镇镇政府联合寿县正阳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寿县正阳关镇菜市街后街道豆制品生产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在寿县正阳关镇菜市街发现当事人正在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当事人夫妻二人共同参与该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在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正阳关镇水家巷西20米处固定场所经营,生产加工规模较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属于《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食品小作坊。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遂报经县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情况下,擅自开展豆制品生产加工销售。截止2021年6月18日执法人员调查时,以2元/斤的价格共销售100斤豆腐,成本价1.5元/斤,共获利50元。


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50元;

二、罚款1000元。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1案件名称: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小作坊经营

2被处罚当事人:
寿县正阳关镇马永成豆制品门市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马永成

4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6月17日,根据淮南市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受理记录单(记录编号:21060660240043),寿县正阳关镇镇政府联合寿县正阳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寿县正阳关镇菜市街后街道豆制品生产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在寿县正阳关镇菜市街发现当事人正在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该豆制品加工坊由经营者一家三口经营,在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正阳关镇镇北街道和平居民组固定场所经营,生产加工规模较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属于《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食品小作坊。当事人未取得《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遂报经县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7月13日办理《营业执照》,该门市部因故一直没有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5月28日当事人未取得《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许可,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正阳关镇镇北街道和平居民组开始经营豆制品加工销售。截止2021年6月18日执法人员调查时,以1.5元/斤的价格共销售140斤豆腐,成本价1元/斤,共获利70元。


5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70元;

二、罚款1000元。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来源: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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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6:31:01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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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6:55:29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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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7:24:48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应该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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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7:40:20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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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7:52:39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所得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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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7:55:41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小时候的商贩都没证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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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9:19:17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1000元?合适吗?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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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9:39:45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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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9:40:05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严惩。但是以后价格会不会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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