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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凤台县公安局对桂久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桂久江已被凤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全面彻查桂久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
经查,2012年3月份至2015年4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桂久江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淮南市金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担保,以个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以口口相传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以月息1.5%至2%的高额利息回报为名,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从而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
请2012年之后在淮南市金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前到凤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报案登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凭证等 受理地址:凤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桑警官、李警官 受理电话:0554-2366034
特此通告
凤台县公安局 2021年8月5日
来源:凤台公安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