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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淮南市潘集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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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9 10:13:14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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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潘集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淮南市潘集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淮南市潘集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祁集镇、平圩镇等3 个乡镇;
建设内容:区域内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水系水环境整治工程包括马家洼、谢沟、方沟、黄沟等排区内河沟现状污染物的清除及河沟清淤整治等,总长度约19.68公里。排涝沟连通工程:因陶沟涵需封堵,对马家洼排涝区域内处理后的污水及汛期雨水需新建排涝沟经黄沟涵外排。污水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包括乡村排污管网建设以及新建黄岗、谢沟、方沟污水处理站3座;改扩建架河、陈郢、祁集污水处理站3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扬尘、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生态影响等;运行期个污水处理站尾水排放对水系水环境影响,恶臭气体对污水处理站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设备运行噪声的影响、污泥处置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围、盖、洒、洗”等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对施工场地区域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采取硬化处理措施;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应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裸露场地,应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土料堆积过程中,堆积边坡角度不宜过大,弃土及时夯实。
工现场建筑材料实行集中、分类堆放。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不得露天堆放;施工工地围挡外禁止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每个施工区配备洒水设备,洒水频次以施工现场无明显扬尘为准,冬春季晴天一般洒水次数在4~6次,夏季一般洒水8~10次。
本工程不新建大型混凝土搅拌站,小型混凝土搅拌场所和砼预制件场应避开环境敏感区,远离居民聚居,并采用封闭、洒水、遮盖等降尘措施。
加强“三车”管理,土方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物料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车身、轮胎冲洗,物料遮盖,确保无抛撒滴漏。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
(2)废水
施工期:混凝土施工废水、基坑废水、机械维修、冲洗废水:建设碱性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和施工生产。生活污水:建设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
(3) 噪声:
施工期:施工区远离敏感点设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距离较近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车辆限速禁鸣,设置警示牌限速牌。
(4) 固废:
施工期:弃土运至相应施工区的弃土区,弃土堆置期间进行定期洒水,防止风吹扬尘;堆放过程中要注意控制堆放高度,并采取设立挡栏等措施防止其被冲刷流失。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一部分通过在整治河道沿岸坑塘固基填埋进行处置,一部分用于施工道路垫层填筑,剩余少量工程不能再利用的建筑垃圾,按产生地由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物:由各施工区用专用危险废物储存容器集中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5) 生态环境
进行植被恢复,取弃土场表土收集,及时复耕。入淮排污口水系底栖生境修复。生态保护宣传培训,设置警示宣传牌。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施工人员猎捕蛙类、蛇类、兽类、鸟类等野生动物,改善入淮水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淮南市潘集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以防洪为主要任务的水利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水利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河道水质、乡镇水源地的影响,施工期“三废”及噪声排放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及拆迁安置活动对土地资源、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除工程永久占地外,工程在采取优化调整、避让或减轻不利影响的综合环境保护措施后,其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消除或减缓。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等。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的接受程度;对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相关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合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淮南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3961504959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希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世纪金源国际公寓1718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3956885752
电子邮箱:253613917@qq.com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见上。
8、 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登陆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spm=zm5072-001.0.0.3.a9EcmB。


淮南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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