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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重磅!淮南一大波土地征收,涉及多个乡镇、村庄,看看可有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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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7 17:12:41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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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实施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文件要求,寿县2021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

因寿县城镇建设需要,按照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寿县2021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交通运输、工矿仓储项目建设,共4个地块,其中一、二、三号地块属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四号地块属于工矿仓储用地,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九双-双桥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HNSX340422-2021-3)》(淮南土开发(2021)6号)确定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位置和面积

寿县2021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位于寿春镇寿滨村、兴隆村、周寨村、九龙民族村境内(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寿县2021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16.4785公顷,其中:农用地16.4785公顷(耕地15.3997公顷)。


1、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7881公顷,其中:农用地1.7881公顷(耕地1.7881公顷)。


2、寿春镇兴隆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462公顷(耕地00462公顷);寿春镇周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6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686公顷(耕地0.0686公顷)。


3、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808公顷,其中:农用地1.9808公顷(耕地1.9808公顷);寿春镇九龙民族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4610公顷,其中:农用地1.4610公顷(耕地1.4610公顷)。


4、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1338公顷,其中:农用地11.1338公顷(耕地10.0550公顷)。


三、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信息进行调查。

土地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书及有效证明材料到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的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征收批前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登记的以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在征地实施时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2日



02

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实施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文件要求,寿县2021年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

因寿县城镇建设需要,按照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寿县2021年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住宅、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共10个地块,一、二、三号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四号地块属于住宅用地,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淮南市寿县九双-双桥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HNSX340422-2021-3)》(淮南土开发(2021)6号)确定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五号地块属于住宅用地,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淮南市寿县隐贤-安丰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HNSX340422-2021-2)》(淮南土开发(2021)5号)确定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六、七、八、九、十号地块,属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位置和面积

寿县2021年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位于丰庄镇柴岗村,安丰镇石集街道、甲贝村,寿春镇寿滨村、花园村、东津社区境内(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寿县2021年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30.1775公顷,其中:农用地30.1775公顷(耕地27.8551公顷)。


1、丰庄镇柴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276公顷,其中:农用地0.4276公顷(耕地0.4276公顷)。


2、安丰镇石集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667公顷,其中:农用地0.6667公顷(耕地0.5814公顷)。


3、安丰镇甲贝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666公顷,其中:农用地0.2666公顷(耕地0.2666公顷)。


4、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7606公顷,其中:农用地10.7606公顷(耕地10.0463公顷)。


5、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7629公顷,其中:农用地10.7629公顷(耕地9.7819公顷)。


6、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787公顷,其中:农用地0.4787公顷(耕地0.4787公顷)。


7、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1721公顷,其中:农用地2.1721公顷(耕地2.1721公顷)。


8、寿春镇花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351公顷,其中:农用地0.4351公顷(耕地0.4351公顷)。


9、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4603公顷,其中:农用地1.4603公顷(耕地1.3949公顷)。


10、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7469公顷,其中:农用地2.7469公顷(耕地2.2705公顷)。


三、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信息进行调查。

土地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书及有效证明材料到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的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征收批前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登记的以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在征地实施时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日



03

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实施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文件要求,寿县2021年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七地,现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

因寿县城镇建设需要,按照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寿县2021年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矿仓储、住宅、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共30个地块,二号地块属于住宇用地,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淮南市寿县隐贤-安丰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HNSX340422-2021-2)》(淮南土开发(2021]5号)确定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八、二十号、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号地块均属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十四、十六、十九、二十六、三十一号地块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十五号地块属于工矿仓储用地,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淮南市寿县九双-双桥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HNSX340422-2021-3)》(淮南土开发(2021)6号)确定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十七号地块属于住宅用地,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淮南市寿县东津大道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HNSX340422-2021-1)》(淮南土开发(2021)4号)确定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位置和面积

寿县2021年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位于寿春镇周寨村、东津社区、寿滨村、花园村,丰庄镇曹洼村,瓦埠镇瓦埠街道,小甸镇小甸街道境内(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寿县2021年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23.7365公顷,其中:农用地17.6384公顷(耕地16.389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6.0981公顷。


1.寿春镇周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606公顷,其中:农用地0.7606公顷(耕地0.7606公顷)。


2.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60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98公顷(耕地0.0298公顷)、建设用地0.0307公顷。


3.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144公顷,其中:农用地0.4794公顷(耕地0.4794公顷),建设用地0.035公顷。


4.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1721公顷,其中:农用地2.1721公顷(耕地2.1721公顷)。


5.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798公顷,其中:农用地0.5798公顷(耕地0.5798公顷)。


6.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51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516公顷。


7.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354公顷,其中:农用地0.1386公顷(耕地0.1386公顷)、建设用地0.6968公顷。


8.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6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565公顷。


9.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9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492公顷。


10.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151公顷,其中:农用地0.1318公顷(耕地0.015公顷)、建设用地0.9833公顷。


11.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05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051公顷。


12.寿春镇花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973公顷,其中:农用地0.0973公顷(耕地0公顷)。


13.丰庄镇曹洼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66公顷,其中:农用地00766公顷(耕地0.0766公顷)。


14.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94公顷。


15.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0367公顷,其中:农用地7.2795公顷(耕地6.7402公顷)、建设用地0.7572公顷。


16.寿春镇花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468公顷,其中:农用地1.8873公顷(耕地1.7104公顷)、建设用地0.1595公顷。


17.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395公顷,其中:农用地0.4395公顷(耕地0.4395公顷)。


18.寿春镇花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246公顷,其中:农用地0.2246公顷(耕地0.2246公顷)。


19.寿春镇周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122公顷,其中:农用地0.1689公顷(耕地0.1689公顷)、建设用地0.1433公顷。


20.寿春镇周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855公顷,其中:农用地0.3855公顷(耕地0.0949公顷)。


21.瓦埠镇瓦埠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14公顷,其中:农用地0.4016公顷(耕地0.3739公顷)、建设用地0.7124公顷。


22.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5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554公顷。


23.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24公顷,其中:农用地0.1805公顷(耕地0.1805公顷)、建设用地0.2435公顷。


24.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0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702公顷。


25.小甸镇小甸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691公顷,其中:农用地0.0691公顷(耕地0.0684公顷)。


26.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656公顷,其中:农用地0.0017公顷(耕地0.0017公顷)、建设用地0.1639公顷。


27.寿春镇周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06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068公顷。


28.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37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2377公顷。


29.寿春镇东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26公顷,其中:农用地0.0826公顷(耕地0.0826公顷)。


30.寿春镇寿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516公顷,其中:农用地2.0516公顷(耕地2.0516公顷)。


三、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信息进行调查。

土地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书及有效证明材料到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的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征收批前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登记的以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在征地实施时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3日



04

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实施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文件要求,寿县2021年第1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

因寿县城镇建设需要,按照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寿县2021年第1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矿仓储、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共7个地块,一号地块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二、三、四、五号地块属于工矿仓储用地,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淮南市寿县新桥北一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HNSX340422-2021-4)》(淮南土开发(2021)12号)确定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六、七号地块属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位置和面积

寿县2021年第1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位于炎刘镇龙楼村、新桥村、圣井村、炎刘街道、黄楼村、广岩街道境内(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寿县2021年第1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22.0053公顷,其中:农用地22.0053公顷(耕地17.9926公顷)。


1.炎刘镇龙楼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197公顷,其中:农用地0.5197公顷(耕地0.5197公顷)。


2.炎刘镇新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267公顷,其中:农用地1.3267公顷(耕地1.3267公顷);炎刘镇圣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1933公顷,其中:农用地2.1933公顷(耕地1.8804公顷)。


3.炎刘镇炎刘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74公顷,其中:农用地0.774公顷(耕地0.3939公顷)。


4炎刘镇炎刘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4055公顷,其中:农用地4.4055公顷(耕地3.2071公顷)。


5.炎刘镇新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9599公顷,其中:农用地39599公顷(耕地2.8097公顷);炎刘镇圣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5644公顷,其中:农用地4.5644公顷(耕地3.9022公顷)。


6炎刘镇黄楼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536公顷,其中:农用地2.6536公顷(耕地2.52公顷)。


7炎刘镇广岩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082公顷,其中:农用地1.6082公顷(耕地1.4329公顷)。


三、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信息进行调查。

土地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书及有效证明材料到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的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征收批前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登记的以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在征地实施时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3日

来源: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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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7 20:16:53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家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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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7 20:44:41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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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8 09:50:58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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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8 10:08:08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寿县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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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8 10:34:46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我家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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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8 11:53:47 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都知道是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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