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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工作安排》有关部署,扎实推进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工作, 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期限为2021年至2030年。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发展水平、合作基础等因素,帮扶城市包括上海市3个区、江苏省3个市、浙江省2个市,受帮扶城市包括安徽省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共 8个市。
组织实施:
(一)明确重点任务。开展干部互派挂职,根据工作需要和从 严控制领导班子中挂职干部人数等规定,分批选派优秀干部到党政 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挂职,注重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参加。 (二)落实主体责任。结对合作帮扶城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协同建立联系密切、运转高效的 多层级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把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推进。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要切 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干部人才的 积极性主动性,在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人才、培育人 才、使用人才,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