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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6: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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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张借条08年的!现在借钱的人到外地去了,也联系不上他,他也没有正式工作,而且和老婆也离婚了。该怎么办?能不能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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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8: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水王) 的帖子

虽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楼主的借条人借款人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则我认为应当适用二十年的最长时效的规定。
如果借款人写明了具体的还款期限,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的诉讼时效。
即使找不到借款人(即债务人),楼主也可以起诉,法院可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判决书也可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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