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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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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00: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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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转让摩托车, 手续齐全,但是买家是外地的,如果卖到外地,就没办法过户。请问下律师,如果没办法过户,能不能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公证后,如果摩托出事,还和我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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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10: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我认为仅仅公证是不行的,因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在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协议转让机动车的所有权,但没有到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按本意见规定的挂户车辆处理。”
  而第九条又规定:“挂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户单位(个人)与车辆实际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车辆挂户是指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在机动车管理部门将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
故你仅公证而不过户(机动车的转移登记),若发生交通事故,你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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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9 17: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穆律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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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02: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懂法律真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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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02: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版可以学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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